【2022年7月第1期】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政策
2022年07月11日
1.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平稳实施。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资源服务机构;大规模开展求职招聘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助力农民工稳定就业;着力保障重点领域用工;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
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化零工市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要求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市场建设。各地可在统筹优化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改造、新建等方式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拓展职业规划、企业管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广泛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组建零工市场志愿服务团队,多渠道开展零工求职招聘对接服务等工作。
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破除制约平台经济发展障碍,破解我省信息化平台对经济的拉动力弱、平台企业“小、弱、散”、平台经济发展缓慢等突出难题,推动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意见。